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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中心發布時間:2025-08-29 41 次瀏覽
淄博火車站北廣場片區A6地塊位于淄博市張店區車站街道杏園西路以南、西二路以西,地塊北至杏園西路、西至勝利橋社區空地、南至膠濟鐵路,東至西二路,地塊占地面積17560.01m2。地塊中心坐標為經度:118.045021°,緯度:36.790940°。
地塊原土地使用權人為淄博交通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張店分公司,原土地性質為交通運輸用地。根據《淄博張店老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火車站北片區修改—土地利用規劃(方案)》,該地塊規劃用途將變更為居住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深化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管理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魯環發[2023]20號)要求,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應當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淄博火車站南廣場片區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為此委托山東科建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并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我單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項目地塊及其周圍環境進行了實地勘查、人員訪談和相關資料的收集、核實與分析工作,進而制定調查土壤、地下水采樣及檢測方案,進行采樣分析。
本次調查共布了9個土壤點位,4個地下水監測井,采集了41個土壤樣品,4個地下水樣品以及6個土壤平行樣品和1個地下水平行樣品。
根據本次調查,淄博火車站北廣場片區A6地塊全部土壤樣品監測結果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下水中取樣點除總硬度、硫酸鹽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Ⅳ類水質標準,其余各項監測因子監測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Ⅳ類水質標準;根據現有地塊土壤調查結果,土壤對人體健康的風險可以忽略,可滿足第一類用地的開發利用要求。